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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關于“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日程安排表變更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00】82號)》第十一條: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為:特級和一級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于2017年5月9日掛網公布,時限為45日?,F(xiàn)接到《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33號)》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18日建設部頒布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00】82號)》同時廢止。
考慮到“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為汕頭市“12.28”重點項目之一,是汕頭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點項目,根據市政府有關會議的文件精神,為加緊推進項目實施,需對“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遞交投標文件和開標評標定標時間進行變更。變更依據如下:
1、2017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33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時限最短不少于20日。”
2、《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33號)》第十二條:“招標人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及“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須知第7.1條“招標文件發(fā)出后,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15 天前,招標人可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補充或修改?!?BR>
綜上所述,本工程日程安排表的變更符合招投標的有關規(guī)定。
經相關部門批準,現(xiàn)對本項目的遞交投標文件和開標評標定標日期進行變更,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和開標評標定標日期由原“45天”變更為“25天”,具體時間以汕頭建筑信息網日程安排表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查閱并做好安排。
(注:根據“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須知第6.4條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時查看“汕頭建筑信息網”上有關本招標文件的答疑/答復/補遺等相關信息。否則,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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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00】82號)》第十一條: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為:特級和一級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于2017年5月9日掛網公布,時限為45日?,F(xiàn)接到《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33號)》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18日建設部頒布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00】82號)》同時廢止。
考慮到“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為汕頭市“12.28”重點項目之一,是汕頭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點項目,根據市政府有關會議的文件精神,為加緊推進項目實施,需對“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遞交投標文件和開標評標定標時間進行變更。變更依據如下:
1、2017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33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時限最短不少于20日。”
2、《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33號)》第十二條:“招標人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及“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須知第7.1條“招標文件發(fā)出后,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15 天前,招標人可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補充或修改?!?BR>
綜上所述,本工程日程安排表的變更符合招投標的有關規(guī)定。
經相關部門批準,現(xiàn)對本項目的遞交投標文件和開標評標定標日期進行變更,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和開標評標定標日期由原“45天”變更為“25天”,具體時間以汕頭建筑信息網日程安排表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查閱并做好安排。
(注:根據“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易地擴建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須知第6.4條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時查看“汕頭建筑信息網”上有關本招標文件的答疑/答復/補遺等相關信息。否則,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lián)合汕頭國際眼科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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