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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頭市泰山路(海河路-汕樟路)東側(cè)15米綠化帶綠化改造工程
招標公告 (2016.03.31)
公告編號 | 汕建交(2016)18 | 工程編號 | 440500201603310102 |
工程名稱 | 汕頭市泰山路(海河路-汕樟路)東側(cè)15米綠化帶綠化改造工程 | ||
立項批文文號 | 汕市發(fā)改投【2015】47號 | ||
招標人 | 汕頭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恒勝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
設計單位 | 汕頭市城建工程設計院 | ||
勘察單位 | 汕頭市城建工程設計院 | ||
聯(lián)系人 | 許工、郭工 | 聯(lián)系電話 | 0754-88533611、85861273 |
工程地點 | 泰山路(海河路-汕樟路)東側(cè)15米綠化帶。 | ||
建設規(guī)模 | 種植樟樹、小葉榕等喬木540株及紫花勒杜鵑、鴨腳木、紅背桂等灌木7704平方米,修剪小葉榕231株;鋪設步道5218平方米、修復步道側(cè)石121米。招標控制價為人民幣1963028.29元。 | ||
資金來源及構成 | 財政投資100% | ||
招標內(nèi)容 | 按本項目的施工圖紙內(nèi)容和經(jīng)汕頭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的預算書的內(nèi)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況 | 已完成有關準備工作 | ||
對投標單位要求 | 一、投標人投標合格條件:1、必須通過廣東省建設行政服務平臺審核備案;2、具備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yè)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zh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3、擬派駐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是公司在職且持有《廣東省園林綠化項目負責人證書》; 4、根據(jù)汕檢會[2013]1號文,投標人須經(jīng)企業(yè)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查詢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查詢對象包括企業(yè)、企業(yè)法人代表和擬派技術負責人;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中檢察機關簽署時間落款為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開標之日即可,查詢期限以檢察機關出具為準);二、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本工程采用優(yōu)化“二次加權平均評標法”。 三、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開標后評標前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按所有投標人搖珠得數(shù)從高至低的數(shù)字進行排名,取前12家對應的遞交標書的投標人作為入圍正式投標人參與工程評標,搖珠方式詳見招標文件。 四、不設投標報名、招標會和集中組織的投標預備會(答疑會)、現(xiàn)場踏勘等環(huán)節(jié),潛在投標人無需報名即可參與投標。五、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和預算書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可在汕頭建筑信息網(wǎng)(http://qmqcyi.cn/)下載。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質(zhì)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頭建筑信息網(wǎng)”提出,招標人在“汕頭建筑信息網(wǎng)”上答復,答疑、補遺文件在“汕頭建筑信息網(wǎng)”下載。 六、投標人在截標當日的截止時間前到汕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投標手續(xù)。開標時,擬派駐項目技術負責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廣東省園林綠化項目負責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準時到場。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 ||
發(fā)布媒體 | |||
交易場所 | 市交易中心 | ||
信息發(fā)布時間 | 2016-3-31 |
日程安排
提交問題截止時間 | 2016-04-06 17:00 |
招標人截止答復時間 | 2016-04-11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時間 | 2016-4-12 17:00:00 |
專家抽取時間 | |
遞交標書 | 2016-4-22 8:30 -- 10:30 |
評標開標 | 2016-4-22 10:30 |
- 汕頭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 廣東恒勝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