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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fā)建設部關于組織開展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情況調查制定還款計劃的通知汕府建通 [2004] 57號
瀏覽次數:1183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直三級以上(含三級)建筑業(yè)企業(yè)、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建設部《關于組織開展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情況調查制定還款計劃的通知》(建市 [2004]44 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單位要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維護我市社會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出發(fā),按照《通知》要求對本市本地區(qū)、本部門拖欠工程款情況認真全面組織開展調查工作,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按計劃完成我市清欠工作。
二、要全面準確摸清我市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單位要加強此項工作領導,成立清欠工程款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人負責拖欠工程款有關數據的統計報送工作,并于 5 月 15 日前 將此項工作的負責人和有關數據統計報送的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報送市建設局。
三、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和市直建筑業(yè)企業(yè)要通過本次工作,全面摸清我市施工企業(yè)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底數,按照《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認定標準》(附件 2 )、《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調查表說明》(附件 5 )、《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調查表說明》(附件 6 )的要求,嚴肅認真組織填報調查表(附件 3 、 4 、 7 、 8 ),并于 5 月 19 日前 報送市建設局 1901 室(附電腦磁盤)(聯系人:張雁、吳漢明,電話: 8561829 、 8572051 ,傳真: 8542044 ),由市建設局匯總后上報市政府。
四、要認真組織各欠款單位按工程項目與施工企業(yè)協商制定具體的還款計劃,此項工作應于 2004 年 5 月底前完成,并將還款計劃(復印件)于 6 月 10 日前 報送市建設局,由市建設局匯總上報市政府。
五、市直和各區(qū)縣政府部門投資的工程項目,各部門要帶頭制定還款計劃;其他拖欠的工程項目要制定明確還款計劃,確保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期限內償清欠款。
附件:1. 關于組織開展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情況調查制定還款計劃的通知
汕頭市建設局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